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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禁毒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的通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禁毒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的通报
(浙政发〔2010〕1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自2008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任务,依法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缉毒侦查、戒毒康复、社会帮教、禁种禁制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省海洛因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本省籍吸毒成瘾人员连续四年实现“零增长”,破案数、查获犯罪人数、打击团伙数等缉毒破案主要指标保持全国领先,毒品管制工作做法得到国家禁毒办充分肯定。在近两年来的禁毒工作中,全省禁毒战线涌现出了一大批热爱禁毒事业、恪尽职守、不畏艰险、勇于斗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推动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省政府决定对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等21个单位、鲍冬芳等44名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禁毒工作中再立新功。全省各级禁毒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禁毒斗争,为全面建设“平安浙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全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1省公安厅禁毒总队
  2省人民医院药剂科
  3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
  4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
  5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禁毒工作办公室
  6杭州市萧山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7宁波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信息综合科
  8宁波市海曙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9温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10乐清市禁毒专项斗争指挥部
  11安吉县孝丰镇禁毒工作办公室
  12嘉兴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13上虞市百官街道办事处
  14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药物维持治疗门诊
  15义乌市公安局
  16永康市江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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