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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0〕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2010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0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区之一为目标,以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20号)为主线,以拓展深化公开内容为支撑,以全面夯实公开基础为保障,聚焦“三公部门”,增强行政权力的透明行使;聚焦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有序扩大公众的知情权;聚焦社会热点和百姓关注,着力破解依申请难题。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力求在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方面有新进展,力求在服务世博、满足公众需求方面有新提高。

  一、积极推进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公开透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财政部的总体要求,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为重点,根据“依法、完整、真实、逐步细化”的原则,有序推进预算公开。向社会主动公开经人大审议批准的相关政府预、决算情况表,公开预算月(季)度执行情况及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完善预算编制,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研究形成部门预算公开的有效方式。扩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面,以教育、卫生、就业、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部分专项资金为重点,公开资金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分配因素和分配结果等。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资金等政府非税收入情况。继续加大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力度,公开各类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房屋维修基金、彩票公益金等社会公共资金的年度收支情况。(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政局、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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