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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工作的意见
(沪安监管危化〔2010〕63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上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有关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关于上海世博会期间加强危险物品管控工作方案》、《上海世博会期间不同安保等级下危险物品管控工作意见》、《上海世博会口岸控制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上海世博会上海市境进沪车辆安检工作方案》等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密围绕“平安世博”这一主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和“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以危险化学品重要场所、重点品种、重要时段为监管重点,严格管控措施,深化隐患治理,强化监督执法,扎实基础管理,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六大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全力以赴为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坚决防范安全生产领域重要设施遭受破坏;坚决防范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实现“平安世博”总体目标。

  二、管控期间

  本工作意见所指的特殊管控期间为2010年4月15日至11月15日。

  三、管控措施

  (一)严格两个重点品种的安全管控

  以剧毒化学品、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为管控重点,严格落实以下措施:

  1.剧毒化学品限量生产审核。除经市经济信息化委确认涉及国计民生的外,管控期间相关企业停止剧毒化学品生产。涉及国计民生的生产企业应于2010年4月15日前向市安全监管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照核定限量生产。申请材料包括:《世博会期间剧毒化学品生产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世博会期间本单位剧毒化学品生产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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