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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监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监管工作的通知
(沪国资委评价[2010]113号)


各出资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推动企业改善财务绩效,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根据国务院国资委2010年度财务监督工作要点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08]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对做好市国资委出资企业2010年度财务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巩固、完善、提升、创新”的工作原则,2010年财务监管工作围绕“全面预算、动态监测、科学决算、严格审计、客观评价”五个环节,以风险预警、预算管理和内审工作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各项财务监督制度,提高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和执行性,推动企业建立规范、高效、稳健的集团化财务管理和审计体系。

  二、重点工作

  各出资企业应根据国有资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特点,重点做好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推进财务预算管理以及内审管理等工作。

  (一)建立风险防控预警机制,确保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1、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构建企业财务风险防控体系组织构架。各出资企业应树立财务风险管理意识,本着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的原则,探索开展企业财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各出资企业要在所出资的各级子企业范围内逐级明确风险管理职责,加强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此项工作市国资委一季度形成工作方案,二季度推进实施。

  2、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各出资企业应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完善重要业务活动和关键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对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审,明确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在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中的职能及作用;加强金融及衍生品等高风险业务监管,规范委托理财、股票投资等业务。

  3、以财务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推进重点指标、重大事项跟踪,提高风险预警能力。要加快推进财务信息建设,通过监管信息平台,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个环节的信息系统。重点跟踪资产负债率、投资收益率、现金流等指标,加强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分析评估;跟踪超能力投资、违规委托理财、担保等重点行为,加强对重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的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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