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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巴府发[201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巴中市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三日

  巴中市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现结合巴中实际,就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教“三项行动”,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提高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为我市“两个强力推进”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以内,奋力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十一五”规划四项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较大以上事故、死亡伤残人数“四下降”目标,坚决遏制特大事故。具体目标待省政府下达后,市政府另行下达。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到每个管理者心中,把“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落实到每个员工心中,切实把安全生产隐患自检自查自改工作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员工。

  2.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必须及时足额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必须确保安全隐患治理投入,不达标不生产。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缴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鼓励购买安全生产商业保险,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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