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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发改委转发黑龙江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实施2010年新型电力电子器件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哈尔滨市发改委转发黑龙江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实施2010年新型电力电子器件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0年新型电力电子器件产业化专项的通知》的通知(黑发改高技[2010]4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合实际,严格按照专项确定的支持重点和具体要求,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材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简介(要求: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项目提出的主要理由,国内外现状,项目的目标、内容、规模、方案和地点,项目总投资、资金构成及筹措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承担单位基本情况等)、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备案申请表(一式四份)、主管部门请示文件(一式两份),并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及其它资金证明材料),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文件和附件材料。(以上内容除指定份数外,其余皆一式六份)

  二、项目申报时间: 2010年5月19日

  三、国家发改委文件(发改办高技[2010]614号)及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详见(网址www.harbin.gov.cn或 fgw.harbi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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