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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预警通告2010第1号的通知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预警通告2010第1号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进行预警干预,宁波市教育局决定不定期发布宁波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预警通告。现将《宁波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预警通告2010年第1号》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加强防范,切实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发展。

  二○一○年四月六日

宁波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预警通告
(2010年第1号)

  春节长假之后,季节变换之时,为心理疾病多发时段。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密切关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处于情绪冲动、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预警干预,市教育局决定发布“宁波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2010年第1号预警通告”。

  一、学生心理危机多发时间及症状

  学生心理危机发生时很突然、很激烈,但在发生前会有一定的负性心理现象积聚或症状呈现。以下时间需特别注意:

  1.每年春夏之际油菜花开之时。

  2.因各种原因导致情绪失控时。

  3.与同学、父母等发生严重人际(甚至肢体)冲突时。

  4.从外地(校)转学、因病住院或休学后复学、各学期开学或结束时。

  5.重大考试出现严重失败,或开始严重厌学、逃学,频繁出入网吧时。

  6.近期家庭(或学校)生活中出现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时。

  7.遭遇突发性创伤或刺激(如性伤害、意外怀孕、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时。

  8.身边的同学出现心理危机(如自杀)时。

  9.近期言行和情绪有异常表现(如内向的突然变得外向起来,外向的突然变得内向或更加封闭沉默,作文或作业中与他人谈及与死相关的话题或表达生活无意义感,有暗自流泪或与其他人留恋告别的言行等)时。

  10.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时。

  二、重点心理预警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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