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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户用沼气项目自查验收加快2009年新增户用沼气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户用沼气项目自查验收加快2009年新增户用沼气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
(鲁农函字〔2010〕17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做好我省2008年国家农村户用沼气项目自查验收工作,加快2009年新增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建设进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08年农村户用沼气项目自查验收工作

  2008年国家第一、二批户用沼气项目建设已进入扫尾阶段,个别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市要按照农业部和省厅的有关要求,在项目县自查的基础上,于5月上旬前全面完成项目验收工作;5月15日前,将项目完成情况(包括:计划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和验收报告,以正式文件报省厅生态农业处。省厅将于6月份进行抽查验收。

  二、切实加快2009年新增户用沼气项目建设进度

  省厅确定在5月中、下旬对2009年新增户用沼气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并将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各市要抓住春季有利于建池的时机,集中力量,倒排工期,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迅速掀起建设高潮,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项目单位要结合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农发规字〔2010〕5号)要求,积极进行自查自纠,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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