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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0年重点工作分解立项的通知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29.实施科技支撑产业升级工程,重点支持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信息产业、生物产业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实施好特种精密轴承、新能源电动汽车、盾构机、优质高效耐火材料等重大科技专项。

  市科技局负责落实。

  30.抓紧编制高性能结构材料、纳米材料和器件技术等发展规划,实施好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产业化、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轴承、锂离子电池、超级电容等重大科技项目。力争全年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3%以上。

  市发改委、科技局负责落实。

  31.全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0家,争取更多的企业成为国家、省创新型企业。确保高新技术企业总产值突破500亿元,同比增长20%。实施知识产权推进战略,全年专利申请量增长30%以上,努力实现由产品制造向品牌创造转化。

  市科技局负责落实。

  32.探索建立风险投资平台,多渠道增加研发投入,新增研发机构20家。完善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平台,加快引进天使基金、创投基金,推动创业孵化器和创业中心建设,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培养、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

  市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33.重点抓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国家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力争新建1-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优势领域新建1-2个博士后工作站。实施好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加快省级硅材料光伏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市科技局负责落实。

  34.加大节能减排投入,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确保全年单位GDP能耗下降4.5%、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4.01万吨和21.7万吨以内。

  市发改委、环保局负责落实。

  35.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控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实施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煤炭等九大重点行业节能攻坚计划,推进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加快有色金属、建材、石油加工等企业减排项目建设。依托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实施太阳能利用示范小区等39项节能建筑示范工程,争取城市公交、出租、电动汽车示范运营国家试点。大力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和节水工程。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36.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综合整治和水源地保护。加快二、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抓好非电行业脱硫治理、重点涉水行业深度治理,全面建成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市环保局负责落实。

  37.抓好大唐洛热10兆瓦太阳能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工业、农产品加工废弃物资源化等循环经济工程建设,培育一批产业集聚区、企业等循环经济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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