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抚顺市旅游局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抚顺市旅游局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旅游局、旅游经营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外出踏青旅游和扫墓的市民和游客将大量增加,为做好假日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保障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现要求各星级酒店加强安全巡视,旅行社要加强旅游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查,租用符合安全标准和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旅游景区(点)要加强安全巡查,防止火灾发生。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值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务必在2小时之内上报事故情况并妥善处理。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