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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泉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的补充通知


  惠安县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15个(设螺城北关、东园屠宰场各1个,螺阳、黄塘、紫山、小乍、洛阳、张坂、崇武、山霞、涂寨、东岭、东桥、净峰、辋川屠宰点各1个);百崎乡的猪肉需求由东园屠宰场负责供应。

  南安市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16个(设城区,洪濑、官桥、诗山、石井、梅山屠宰场各1个,水头、省新、金淘、码头、康美、东田、罗东、仑苍、英都、红梅、丰州屠宰点各1个),其中溪美、柳城、美林、霞美街道的猪肉需求由城区屠宰场(联兴牲畜屠宰有限公司)负责供应;雪峰开发区的猪肉需求由康美屠宰点负责供应;乐峰镇的猪肉需求由罗东屠宰点负责供应;丰州镇屠宰点待泉州肉品加工厂建成投产后关闭。

  安溪县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6个(设城区屠宰场1个,湖头、剑斗、西坪、虎邱、官桥屠宰点各1个);凤城、城厢、镇、参内乡的猪肉需求由城区屠宰场负责供应。

  永春县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12个(设城区、苏坑屠宰场各1个,东平、蓬壶、湖洋、岵山、介福、下洋、坑仔口、一都、达埔、东关屠宰点各1个);桃城、五里街、石鼓镇猪肉需求由城区屠宰场负责供应。

  德化县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设城关屠宰场1个),建成后产品覆盖龙浔、浔中、三班、雷锋、龙门滩镇及盖德、国宝乡等7个乡镇。现有的顺发、顺利、龙门、裕民、兴畜、兴牧6个屠宰点待城关屠宰场建成投产后全部关闭。

  二、农村屠工管理区域的划定

  根据《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省经贸委《关于实施农村屠工管理制度的意见》,对我市未列入设置规划和暂不具备定点屠宰条件乡(镇)和部分设置规划定点屠宰场、点乡(镇)的边远农村,以及不能纳入定点屠宰管理的行政村全部实施农村屠工管理制度。经各县(市、区)审核上报,全市涉及的58个乡(镇)共593个行政村实施农村屠工管理制度,具体分布区域如下:

  (一)洛江区(4个乡镇共17个村)

  虹山乡:松角山村、白凤村、虹山村、苏山村、前坂村;

  罗溪镇:双合村、广桥村、钟山村、大路脚村、洪泗村、东方村、三村村、安内村;

  马甲镇:梧峰村、炉田村;

  河市镇:厝斗村、乌关村。

  (二)泉港区(2个镇共7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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