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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泉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的补充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泉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的补充通知
(泉政办〔20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牲畜定点屠宰场点设置管理办法》(闽政办〔2008〕217号)精神,结合各县(市、区)定点屠宰场、点设置的实际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泉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09〕184号)中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设置规划及屠工管理区域的划定补充通知如下:

  一、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设置规划

  全市总体设置规划屠宰场、点75个,其中屠宰场18个、屠宰点57个。总体要求是泉州肉品加工厂达到部颁四星级标准,县(市)城区达到部颁一星级标准。今后各县(市、区)设置规划的屠宰点在进行整合和升级改造的基础上,通过验收能够达到部颁一星级以上标准的,可以升格为屠宰场。未纳入规划的屠宰点待市级重新换牌发证结束后予以关闭。安溪、永春、德化等相关县(市、区)要进一步推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市级:设置泉州肉品加工厂1个。泉州肉品加工厂建成投产后,将保证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洛江区的万安、双阳街道;石狮市的凤里、湖滨街道,灵秀、宝盖镇;晋江市的青阳、梅岭、西园、新塘街道,陈埭、西滨、池店镇;南安市丰州镇等区域内居民的猪、牛、羊产品需求。

  鲤城区、丰泽区现设有牲畜定点屠宰场、点4个(设市区宝洲路屠宰场1个,城东、浮桥、江南屠宰点各1个),待泉州肉品加工厂建成投产后全部关闭。

  洛江区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3个(设河市屠宰场1个,马甲、罗溪屠宰点各1个),万安开发区屠宰点待泉州肉品加工厂建成投产后关闭。

  泉港区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8个,(设南埔、峰尾屠宰场各1个,山腰、河阳、前黄、涂岭、海滨、驿坂屠宰点各1个);石狮市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3个(设永宁屠宰场各1个,祥芝、蚶江屠宰点各1个),灵秀屠宰场待泉州肉品加工厂建成投产后关闭。

  晋江市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10个(设安海屠宰场1个,罗山、东石、英林、金井、深沪、龙湖、永和、内坑、紫帽屠宰点各1个),灵源街道的猪肉需求由安海定点屠宰场负责供应;现有晋江中心市区的青阳肉联厂待泉州肉品加工厂建成投产后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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