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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文件的通知
(京教办[2010]6号)


各处室,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

  现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10〕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委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从2010年4月12日起,市教委机关及市教委直管直属事业单位上班时间由8:30调整为9:00,下班时间由17:30调整为18:00。市教委所属学校上下班时间不变。

  二、适宜网上办公和弹性工作制的事业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网上办公或弹性工作制,但必须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行。

  三、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应急措施,妥善安排好食堂、班车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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