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行错时上下班的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行错时上下班的通知
(京药监办〔2010〕26号)


各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的通告》要求,自2010年4月12日起实施工作日新的上下班时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班时间由8:30调整为9:00,下班时间由17:30调整为18:00。

  二、请各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及时将调整后的工作时间告知公众和所监管的企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