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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

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
(珠安办[2009]45号)


各区、经济功能区,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第一、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008年以来,各区、经济功能区和有关部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深入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目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2009年1-5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45宗,死亡60人,死亡人数比上年同期增长15.38%,占省下达我市全年控制指标(147人)的40.82%。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4人,比考核指标进度控制数(50人)多4人;特别是较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多发,1月、4月各发生1起,较大事故起数比省下达我市全年考核指标宗数(1宗)多1宗;个别区域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呈大幅度上升趋势。二是当前面临的任务非常艰巨,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考验。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一些企业资金不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安全投入大打折扣,员工流动性增大,安全监管难度大;加之我市正处在大建设大发展阶段,市委市政府确定了珠海市2009-2010年“保增长、定格局”十大类67个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达3000多亿元,随着一大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全面推进,在建项目多,赶工期,抢任务,发生事故的风险大大增加。三是我市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十分薄弱,“三小”场所(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安全状况较差,违章建筑乱搭建现象在城乡结合部位比较突出,使用不合规范要求装修材料比较普遍,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部分企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还十分淡薄,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隐患排查机制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走过场、工作情况不上报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都给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四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平衡。不少地区和部门存在重视程度不够、部署安排不细、任务分工不明、检查落实不够、一线情况不清等问题,有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停留在发文、开会的层面上,事故隐患并没有得到彻底的治理。各区、部门2008年以来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尚有28项未得到有效整治,对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还存在定性不准、档案不齐、底数不清、报送不及时等问题。综合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市当前所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问题也十分突出。对此,各级各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告诉我们,“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各级各部门务必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永恒的主题,常抓不懈。只有通过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才能有效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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