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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卫生局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卫生局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区(县)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甲型H1N1流感(以下简称甲流)防控力度,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甲流防控工作,根据卫生部《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预防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社区卫生工作现状,进一步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强化技术培训,完善发热门诊,规范预检分诊流程,加强疫情监测报告,确保甲流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社区联防联控
  区(县)卫生局要严格按照卫生部《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以政府的领导下,疾控部门的指导下,明确职能分工,制订应急预案,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控机构,全面开展防控工作,大力协助做好街道、做好社区联防联控工作,共同落实好甲流防控的各项措施,有效遏制甲流在社区的发生、蔓延。
  二、加强培训,提高防控业务水平
  区(县)卫生局要认真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学习《社区甲流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预防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加强社区责任医生、公共卫生管理员、联络员对甲流防控知识、管理规范、报告流程和转诊制度的培训,提高对甲流的识别能力和诊治水平。
  三、加强宣教,普及甲流防控知识
  各区(县)卫生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采取发放宣传资料、书写墙报、开设讲座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内广泛开展防控知识宣传,让公众了解甲流是可防、可控、可治的疾病,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要摆放了一批甲流防治宣传单,供市民查阅,“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等字样尤其要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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