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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卫应急发[2010]126号)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现将2010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卫生厅
二0一0年四月二日
  
  2010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照卫生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的“一案三制”建设,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能力建设,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培训和演练,认真做好鼠疫、甲型H1N1流感、人禽流感、不明原因疾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做好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卫生保障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降低其造成的危害。
  一、加强领导,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将卫生应急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各市州、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设立独立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单独设立卫生应急管理科室,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指定科室负责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省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要设立卫生应急管理科室,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或明确专门科室(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指定人员负责卫生应急管理工作。通过努力,逐步在全省形成上下对口、分级负责、信息畅通、指挥有力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
  二、完善预案体系,制定卫生应急专项预案和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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