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河北省自主创新重大项目的通知
(冀科计函〔2010〕8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扩权县(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大作用,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河北省科技厅启动2010年省自主创新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省自主创新重大成果转化项目通过省科技厅业务处分头组织谋划,各市科技局集中推荐,省科技厅业务处初筛后,再通过网络评审、预算评估、综合评审等步骤择优确定。
二、推荐原则
1、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工作重点,体现各地产业发展战略方向,关注地方一把手工程,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升级。
2、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开展重大核心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高端化。
3、围绕科技惠民,发展现代农业,加强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生态环保技术开发和集成示范。
4、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鼓励产学研结合,集成省市县科技资源,促进自主创新平台和优势创新团队建设。
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基础条件和重大市场开发前景的重大技术集成研究及产业化项目。
三、推荐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要具有较强的研发基础、创新团队及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且能够提供配套资金或其他配套条件。
2、项目负责人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组织能力,具有良好的科研资信,以前承担的省级科技项目已完成验收。
3、各市原则上对中直、省直单位项目也要纳入本地推荐范围。
4、要立足区域优势和实际,精心遴选,保证质量, 设区市科技局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扩权县(市)科技局可推荐1项。
四、组织程序
1、组织谋划(4月6日-4月中旬)
省科技厅业务处室组织调研,会同市科技局共同谋划和组织重大科技项目。
2、组织推荐(4月20日前)
科技局根据本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结合本地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优势和布局等进行省自主创新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组织谋划,与省科技厅业务处进行充分沟通。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确定推荐优先顺序,以科技局正式文件向省科技厅推荐。
3、项目初审(4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