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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崇文分局关于执行错时上下班的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崇文分局关于执行错时上下班的通知
(京药监崇分办〔2010〕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的通告》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行错时上下班的通知》自2010年4月12日起,分局实施工作日新的上下班时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班时间由8:30调整为9:00,下班时间由17:00调整为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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