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崇文分局关于执行错时上下班的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崇文分局关于执行错时上下班的通知
(京药监崇分办〔2010〕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的通告
》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行错时上下班的通知
》自2010年4月12日起,分局实施工作日新的上下班时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上班时间由8:30调整为9:00,下班时间由17:00调整为18:0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