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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3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四日

贵阳市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
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0〕19号)要求,为顺利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范围、依据、内容

  (一)工作范围:覆盖全市行政辖区。

  (二)工作依据: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为《规范》)为工作依据。各区、市、县、开发区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促检查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三)工作内容:查清、核实卫片影像确认的地块是否经过依法批准;审批和使用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经过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少批多占和擅自改变用途;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供地;土地违法案件是否已经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处理是否到位等。

  二、工作进程

  (一)成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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