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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九府厅字〔2010〕20号 2010年3月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2009年,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为全市推进“两区互动、强工兴城”战略提供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今年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三年决战工业收入2000亿、中心城区投入200亿目标,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各项指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指标以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事故防范制度。严格安全许可制度,严把技改和新建项目安全准入关,逐步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规范化达标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发现并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要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整改、及时销号制度。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体系。要加大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二)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民爆物品、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煤矿企业要加大各矿井的防治水力度,提高矿井装备建设水平,逐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非煤矿山企业要集中解决矿井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运输和提升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专家会诊” 等形式,彻底根治几大系统的安全隐患。同时,不断巩固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型材企业机械切割技术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重点整治“一面墙”开采。要严格排查租赁闲置场所从事化工生产装置,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重点监控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组织具有化工工艺和化工设备等专业知识的监管人员成立巡查组,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和定期督查,在此基础上逐步在全市推广。道路交通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市客运市场,强化外籍客运车辆在本地从事运营的监管工作,继续治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车运营。认真开展建筑施工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其他各行业也要针对排查的安全隐患,逐一制定落实整改责任和具体措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安监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督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各地、各单位要注重监督防范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异地转移,继续非法生产。要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兑现奖励,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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