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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促进小煤矿安全健康发展的意见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促进小煤矿安全健康发展的意见
(鲁煤发〔2010〕77号)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
  全省30万吨及以下的小煤矿占煤矿半数以上,是全省煤炭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小煤矿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整个煤炭工业的发展水平。近年来,通过大力实施整顿关闭、整合技改,深化“双基”和质量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科技兴安,狠抓“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小煤矿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促进了地方经济和全省煤炭工业的发展。但小煤矿还存在资源储量少、生产装备水平不高、安全基础管理薄弱、专业技术人才匮乏、从业人员素质低、发展后劲乏力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为促进小煤矿安全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实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规范小煤矿办矿和煤炭开采秩序,加强安全综合治理,强力推进先进装备建设,努力打造职业化职工队伍,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强化小煤矿管理,推动小煤矿安全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1、煤矿安全: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3以下,力争控制在0.1以下。2、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双基”建设:50%的小煤矿建成“双基”建设先进单位;所有小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其中二级及以上占70%以上。3、机械化装备: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50%以上,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达到75%以上。4、安全培训:实施全员化培训,对员工先培训后上岗,“三项岗位人员”应训受训和持证上岗率达到100%。5、循环经济:采区回采率达到82%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煤泥利用率100%,矿井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并实现100%达标排放。6、结构调整:原煤洗选加工率达到30%以上,非煤产业产值占到经济总量的40%以上。7、职工生活:职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职工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二、严格准入,规范小煤矿办矿和煤炭资源开采秩序
  (一)加强准入管理。煤矿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凡证照不全从事煤炭生产的,按非法煤矿查处。严格办矿标准,资源整合矿井设计能力不低于15万吨,单独技术改造矿井不低于1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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