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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政府应急办、太原市警备区、市委宣传部、武警太原支队、市水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房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工业局、市邮政局、太原供电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山西移动太原分公司、市气象局、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河道管理站。
  各县(市、区)政府成立相应抗旱指挥机构,由同级政府首长任总指挥,同级政府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2.2.2抗旱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各部门之间应急抗旱工作的组织协调;

  太原警备区和武警太原支队:协助地方人民政府担负特大抗旱任务,调动和组织驻并部队,武警、基层民兵参加应急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按照宣传报道原则进行宣传报道,保障防汛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和权威性;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落实应急抗旱工程资金,调配应急抗旱物资;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本系统应急抗旱工作及生活饮用水安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城乡应急抗旱供水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抗旱救灾物资储备和救灾食品供应,安排落实罐装清洁饮用水供应工作,并定期向指挥机构报告抗旱物资储备情况;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提供全市范围管线等相关资料,做好应急供配水分区及运输线路安排基础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常规抗旱和应急抗旱资金筹措安排;

  市公安局:负责旱区、灾区社会治安,协助查处水事纠纷,打击偷盗水及破坏抗旱设施犯罪行为,做好抗旱抢险人员、车辆及灾民转移疏散工作;

  市水务局:指导全市抗旱基础设施、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管理与安全,负责提供旱情信息、抗旱水源、旱情预报及应急抗旱工作方案,统一调配水源;

  市环保局:负责全市地下地表水及污水排放水质监测,发现水质严重超标和水源受到污染时按照相关规定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市农业委员会:组织协调农口各部门做好农村抗旱工作,负责农村和农业受灾救助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农业、农村旱情旱灾信息;

  市民政局:负责遭遇旱灾灾民生活救助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抗旱物资公路运输安全、应急抗旱车辆通行;

  市卫生局:组织抗旱救灾医疗队抗旱救灾队伍及受灾群众提供医疗防疫服务;

  市城乡管理委员会: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城乡应急抗旱供水工作;

  市房产管理局:负责灾民转移临时住房安排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查处私挖滥采破坏水源和影响抗旱统一调度事件;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应急抗旱工作;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全市应急抗旱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道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全市抗旱救灾安全监督检查;

  市煤炭工业局:负责全市煤炭系统应急抗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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