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落实优化开拓布局、劳动定员管理和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的规定,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员情况。
6、建立完善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处置机制和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以及“调度员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落实情况。
7、基本建设、资源整合及技改矿井:
(1)建设项目手续完备情况,是否做到依法建设;
(2)施工单位资质情况,是否与其承担工程相符;
(3)设计变更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变更设计问题;
(4)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是否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和监控防范措施“六落实”;
(6)基本建设矿井联合试运转的审批情况,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问题等。
8、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9、安全用工管理及教育培训情况。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情况及全员教育培训情况,以及清理外包队等情况。
10、煤矿雨季“三防”工程计划编制与实施情况,各部门各单位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与应急值班安排情况。
11、水文地质等基础资料完备情况。
12、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机电设备、非阻燃电缆、非阻燃皮带等更换情况。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矿业集团公司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
四、检查的主要方式
本次安全大检查、督查活动采取企业自查与省、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督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省局主要进行重点督查,各市、县(市、区)及矿业集团公司对所辖和监管煤矿的检查面要达到100%。
五、检查的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5月底。4月份(第一阶段)主要开展企业自查与省、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检查、督查,5月份(第二阶段)省局进行重点督查。
六、组织领导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活动,省局组成领导小组,由卜昌森局长任组长,乔乃琛、王立亭、任衷平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集中专家力量配合督查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管理处,具体负责安全大检查的调度和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3个督查组(第一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