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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0年四川省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0年四川省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环党组[2010]14号)


各市(州)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2010年四川省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10年四川省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任务分工表(略)

  二○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1:
  2010年四川省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0年我省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以及环保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切实转变作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为我省经济“两个加快”及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一)抓好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居于全局的、战略的地位。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按照中央《工作规划》与省委、环保部《实施办法》以及省厅《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年度任务分解,并确保工作落实。要着力在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从严纠风、坚决惩治等方面下功夫,推动惩防体系建设日臻完善。要把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列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努力做到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责任追究有依据。

  (二)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制度。各级环保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要根据胡总书记提出的“四个亲自”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调度、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领导成员要积极主动地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认真研究分析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环节和部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认真抓好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自觉把反腐倡廉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进一步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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