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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定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等两所医院等次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定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等两所医院等次的通知
(苏卫医〔2010〕25号)


各市卫生局,有关三级医院:

  2009年9月28日至12月26日,依据《江苏省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办法(试行)》,我厅组织对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进行了调研初评和现场评审。经省医院复核评价和评审委员会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决定确定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为三级甲等儿童医院。新确定的等次有效期自2010年2月26日至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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