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兰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谭文君等101名同志具备工程师(建筑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兰建联发[2007]8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城建局、职改办,委属各有关单位:
经兰州市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会议评审通过, 并经兰州市人事局职改办审核确认,谭文君等壹佰零壹名同志具备工程师 (建筑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通知如下:
一、兰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12人)
谭文君、宋 军(建筑师)、梁 锋、穆 全、诸 江、段昭亦、卯永升、张培利、吴延辉、程海霞、梁一鸣、侯丽萍
二、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11人)
陈旭玲、魏代乾、韩丽萍、陈光平、何俊龙、金海英、
马雪花、陈 东、师自珍、金文芝、滕贵才
三、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1人)
边新林
四、兰州市市政工程研究所(1人)
成晓东
五、兰州市城建档案馆(1人)
王海源
六、兰州二建集团有限公司(6人)
刘亚虎、董善堂、张景军、徐丽芳、杨振秦、张民泰
七、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4人)
李 健、李 海、王福琢、钟慧楠
八、兰州市城建科技专家委员会(1人)
陈爱莲
九、兰州市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水利工程管理服务站(1人)
高文辉
十、兰州市工程咨询中心(1人)
汪长霞
十一、兰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2人)
李其顺、李香清
十二、甘肃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1人)
甄忠孝
十三、兰州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