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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卫疾发〔2010〕98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陕西省2010年疾控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做好免疫规划、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地方病防治工作,促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

  1、加强专业人员培训。省疾控中心和西安、宝鸡市疾控中心要继续组织实施“疾控卫士”培训项目。省级各有关业务单位要继续办好疾控中心主任培训班和实验室检验、现场流行病学、重点疾病防治等专项培训班,各市、县也要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

  2、全面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各级疾控机构要按照《疾控专业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岗位学习练兵活动,在充分练兵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开展岗位比武竞赛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各级疾控机构要按照《陕西省市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及有关要求,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省、市疾控中心要完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价管理工作,加强对市、县的技术指导。

  二、积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

  加强对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的指导,组织完成市级疾控机构绩效考核。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建设。各市要完成对县级疾控机构的绩效考核。

  三、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预警预报工作

  继续加强疫情报告质量管理,积极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和疾控机构基本信息报告质量。加强疫情信息利用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定期分析疫情信息。完善疫情信息每月发布制度,对部分市、县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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