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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建立浙江省卫生厅援外办公室的通知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建立浙江省卫生厅援外办公室的通知
(浙卫发[2010]53号)
各市卫生局,各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援外医疗队工作,并参照卫生部管理模式,经研究,决定建立浙江省卫生厅援外办公室(简称“援外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援外办的主要职责。承担卫生厅委托的援外医疗队出国前培训和日常管理事务。
二、
援外办挂牌在浙江省医疗卫生国际合作发展中心(国合中心),与国合中心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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