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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经济委员会、遂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遂宁市投资环境年优化电水气优质服务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经济委员会、遂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遂宁市投资环境年优化电水气优质服务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经〔2010〕23号)


各电水气供应企业: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2010年“投资环境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汇同市物价局制订了《遂宁市“投资环境年”优化电水气优质服务具体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遂宁市“投资环境年”优化电水气优质服务具体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0年“投资环境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委办发[2010]1号)要求,为切实解决当前我市电水气公共服务企业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升我市公用事业单位的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打造最优发展环境,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深化认识
  2010年,是我市“项目攻坚年”、“投资环境年”,按照工作安排,特别将全市公用事业单位(电水气供应企业)纳入效能建设和考核范围,以利有效解决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各公用事业单位要深化认识,创新思路,完善举措,让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得到深入贯彻和具体落实,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社会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全市人民生产生活服务,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促进公用事业单位服务质量和行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切实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着力将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打造成“办事理念最新、办事态度最好、办事质量最优、办事效率最高、办事成本最低、办事环境最好”的公用服务型企业。不断规范和完善各公用事业单位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职位代理制》等规章制度,规范公用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促使公用事业单位严格遵守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系统内的效能典型问题,更加积极、有效地服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市经委、市物价局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投资环境建设年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和职能职责,分别落实电水气服务企业优质服务的任务、要求和责任领导。各供电、供水、供气企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加强对效能建设工作的领导,着力提高办事效率,强化优质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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