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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农村公路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农村公路工作的意见
(豫交〔2010〕13号)


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扩权县(市)交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公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服务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切实做好2010年农村公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建养并重,统筹协调”的理念,重点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承诺的“十大民生工程”中涉及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目标;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做好《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宣传贯彻,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和管养资金,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常态化、规范化。继续以“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好路杯”竞赛活动为载体,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与管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部省共建意见”明确的“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目标。确保完成2010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投资30亿元,新改建通村公路3000公里、县乡公路5000公里,改造危桥2万延米的年度建设任务。

  2、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83%以上;主要质量指标(路基压实度、路面强度与厚度、混凝土强度)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3、配合省人大审议出台《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

  4、继续开展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和“安保工程”建设活动,每个省辖市创建30-50公里“文明示范路”,有山区的省辖市(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三门峡、南阳、信阳、驻马店、济源)建设10-20公里“安保工程”。

  三、具体措施

  1、继续坚持好的措施办法,全面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工程质量水平。

  2010年,各省辖市、扩权县(市)交通公路部门要继续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统筹安排,强力推进,确保全面完成确定的各项建设目标。在建设过程中,要积极争取市、县党委、政府的支持,继续实行政府目标管理,建立奖惩机制和专项督查机制;继续创新办法,解决建设资金;继续实行以质量、进度为核心的建设项目督导检查、公示和社会监督制度,推行路基、路面基层、路面面层三个阶段验收制度;加强质量监督和质量检测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今年各地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每个县必须落实一个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试验室,负责农村公路试验检测工作;各省辖市、扩权县(市)质量抽检合格率要在去年基础上再提高一个百分点,抽检指标总体合格率达到96%以上;高度重视项目的设计工作,对路面强度(弯沉)等主要技术指标作出强制性要求,设计文件必须达到规定深度,科学指导施工。农村公路的线路设计,转弯路面边缘可采用半径不小于15米的圆曲线。对现有农村公路特别是村道上存在的平面交叉和90°直角转弯情况,应列出专项改造计划,增设或加宽铺面路肩,改善路内、外缘曲线,以适应农村客运交通发展的需要;在路面结构的选用上,严格执行省厅、局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县乡道、桥梁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推广应用成熟的施工工艺和先进的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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