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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见

甘肃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见
(甘司办发〔2009〕122号)


各市、州司法局,甘肃矿区司法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厅党委提出的“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司法鉴定大发展”的工作任务,促进全省司法鉴定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司法鉴定工作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求实、创新、团结、提高”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革创新,推动司法鉴定工作大发展,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基本原则。司法鉴定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高的层面去深刻认识司法鉴定工作,不断增加搞好工作的自觉性。要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切实增强创新意识,努力推进司法鉴定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创新。要进一步加快发展,努力拓展司法鉴定的服务领域和服务范围。要进一步强化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促进全省司法鉴定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3、工作目标。要紧紧围绕“发展”和“规范”两个重点,实现“三个提高”。“发展”就是要积极拓展司法鉴定服务领域和范围,大力发展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到今年年底,要争取每个市州和具备条件的县区都要建立起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三类外鉴定机构和人员队伍也要逐步发展壮大。“规范”就是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执业监管力度,严肃执业纪律,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和秩序。“三个提高”,即机构数量和人员数量要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司法鉴定人员执业能力显著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促进司法鉴定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4、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决定》、司法部两个“管理办法”和省厅《关于委托市州司法局履行司法鉴定管理有关工作职责的通知》(甘司办发[2007]26号)的要求,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和各项要求,正确界定管理权限和范围,严格履行管理职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司法鉴定工作实施有效的管理。
  5、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要争取党委政府和编制部门的关心支持,紧抓机构改革的机遇,积极设立司法鉴定管理机构,配齐管理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力量。有条件的市州要积极探索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努力创造条件,争取成立司法鉴定协会,并发挥好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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