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一般场镇改造的实施意见
(成府发〔2010〕15号)
成都市人民政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促进“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实现“全域成都”各类小城镇按照区域分工职能科学发展,在总结2009年一般场镇改造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全面开展一般场镇改造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按照“全域成都”的理念,运用统筹城乡的思路和办法,整合城乡资源,集约利用土地,实施一般场镇改造,完善市域城镇体系,构建新型城乡形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以多元化投入为保障,加快完善城镇功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全面提升一般场镇发展水平,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城乡,综合整治。运用统筹城乡的思路和办法,紧密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进一般场镇改造,统筹利用城乡资源,促进“三个集中”。
2.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各级政府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发动群众,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调动和发挥群众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共同实施一般场镇改造。
3.科学规划,集约用地。一般场镇改造要全面贯彻落实“四性”要求,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因地制宜优化一般场镇的相关规划并制定实施方案,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存,突出场镇的特色。
4.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推广运用灾后重建的经验,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参与一般场镇改造。
二、工作目标
一般场镇〔市域范围内除区(市)县城区和34个重点镇之外的小城镇〕改造工作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基本同步,用5年时间,分别实现以下目标。
(一)新市镇。新市镇应建设成为有特色产业支撑,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备,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城乡管理体系健全,人居环境优良,城镇风貌特色鲜明的小城镇。
(二)一般镇。一般镇应建设成为配套设施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备,城乡管理体系健全,人居环境优良,具有“四性”特色的新型社区以及规范高效的当地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中心。
三、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