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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监总站、省绿办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质监总站、省绿办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甘农质监发[2009]40号)


各市(州)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站)、绿色食品工作机构:
  为深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体部署安排,定于2009年9月中旬在全省开展“三品”专项整治督查工作。该项工作由省农牧厅计划处负责,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和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各地“三品”专项整治推进情况。重点检查各地“三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自查自纠阶段发现问题整改、“三品”监管薄弱环节查找和“三品”监管制度完善情况。
  (二)获证产品标准化生产情况。重点检查获证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规程制定和实施、生产记录执行和管理、内检员职责落实、投入品使用管理和包装标识等情况。
  (三)“三品”标志使用监管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对市场上使用“三品”名称和标志的监管情况、对冒用标志行为的查处和对标志使用不规范单位的检查整改情况。
  二、督查方式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三品”专项整治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包括:“三品”专项整治总体部署安排,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及成效,主要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推进措施等。请同时提交《“三品”专项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附件1)。
  (二)实地检查。选择有代表性的“三品”获证单位、生产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或超市)进行实地查看,填写《“三品”专项整治获证单位及市场督查要点表》(附件2)。省督查组在每个市(州)重点选择2-3家获证单位和1-2家农产品批发市场(或超市)进行实地检查,其中,获证单位包括1-2家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1-2家绿色食品获证单位和1家有机农产品获证单位。实地检查包括种植、畜禽和水产生产基地。
  (三)查阅文档。查阅 “三品”工作机构监管制度、年检资料、申报材料等文件档案,查阅获证单位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记录等。
  (四)意见反馈。对督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存在问题和隐患及改进意见建议向当地农业部门反馈。
  三、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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