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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开展新《保险法》主题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开展新《保险法》主题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晋保监办〔2009〕38号)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运城市、大同市保险行业协会,各地市保险行业自律协调小组:

  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做好新〈保险法〉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山西保险业新《保险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对保险消费者的教育,营造依法合规经营良好氛围,促进保险业更好地服务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功能作用,重点学习和宣传加强依法合规经营和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内容,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切实增强全社会的保险意识,提高保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促进保险机构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为贯彻实施新《保险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新《保险法》,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

  三、工作原则

  统一部署,协调配合;细致安排,分段实施;突出重点,宣教结合;注重实效,提倡节俭。

  四、活动内容和方式

  学习和宣传新《保险法》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当前山西保险业要着重分三个阶段开展专主题宣传活动:

  第一阶段(5月):统一部署,大力开展“保险宣传月”活动

  (一)山西保监局启动主题学习宣传活动,并对主题活动做统一部署。利用媒体和互联网,介绍新《保险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聘请有关专家举办新《保险法》知识专题讲座,动员全行业认真学习新《保险法》,指导督促全行业吃透、弄懂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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