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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交通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交通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0〕25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排难而进,奋力争先,圆满完成了年度交通工作目标任务。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交通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余庆县人民政府    遵义县人民政府

  凤冈县人民政府     仁怀市人民政府

  绥阳县人民政府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遵义公路管理局     遵义市发展改革委

  遵义市财政局      遵义市国土资源局

  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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