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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意见


  三、采取积极措施,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一)落实困难企业帮扶政策,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对受金融危机影响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2009年内可申请缓缴不超过6个月期限的社会保险费,适当降低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积极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企业为稳定职工队伍,组织开展在岗培训经费不足的,可由就业专项资金予以适当补贴。具体办法按照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政府国资委、市经委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认真落实已批准实施的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破产重组企业的税收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

  (二)加大失业调控和劳动保障维权力度。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失业动态监测报告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制定失业预警应急预案,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对异常失业情况进行及时干预和处理。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确保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社会保险费足额缴纳,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并统一进行失业登记。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管理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加强协调,积极防范和严肃查处少数企业主欠薪、拖欠社会保险费后转移资金、关厂逃匿等行为,努力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倡导和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各类用人单位要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开展技术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努力克服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降低薪酬等阶段性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挖掘用工潜力,通过多种稳妥方式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要引导职工转变观念,顾全大局,理解企业困难,珍惜工作岗位,与企业共克时艰,共渡时难。

  四、加强鼓励引导,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实施政府办实事计划。按照省政府要求,做好全省选拔纯农牧户中零就业家庭未就业的4000多名本科以上毕业生就业,招考5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考5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人事、财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制定落实方案,确保8月底前完成纯农牧户毕业生的安置、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的选拔录用工作。选拔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本科以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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