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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政局2010年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通知


  张 静(市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宏阶(市殡葬协会会长、市殡葬服务中心主任)

  组 员:各区县民政局分管局长

  市民政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殡葬管理处。

  办公室主任: 吕春玲(市殡管处处长)

  办公室副主任:高建华(市殡管处副处长)

  沈明德(市殡葬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 张育成(市殡管处助理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顾曰生(市殡管处法规科科长)

  孙顺义(市殡管处业务科科长)

  张颂杰(市殡管处业务科副科长)

  各区县殡葬管理所长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县民政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组成由相关部门领导及所属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和殡仪馆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应急处置机构,随时处置本地区发生的突发事件。

  (三)加强部门与各单位的协作。为适应清明祭扫高峰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应急处置工作必须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协作关系,进一步加强沟通和联系,增加应急、应变能力,争取提供高效的紧急救援服务。

  四、处置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市民政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督促区县应急处置机构做好处置预案,并在祭扫高峰前15天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备案。检查和指导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和殡仪馆制定应急措施和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2、协调市交警总队、市治安总队、市工商检查总队等部门。并督促区县民政局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市清明祭扫工作指挥部报告,并向有关成员单位通报。

  4、督促区县民政局对发生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

  (二)区县应急处置机构的工作职责

  1、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指导和督促所属公墓、骨灰堂和殡仪馆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及备案工作。

  2、具体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和殡仪馆的各项应急措施的制定和准备工作的落实。

  3、组织指挥救援、疏导和调解行动,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发布处置号令。

  4、事件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报告和有关单位通报情况。

  5、组织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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