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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政函[2010]32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2009年,我省全面实施了 “五路安居”工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把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 “拉动经济之需、改善民生之要、政府应尽之责”的重要任务来抓,工作力度之大、覆盖面之广都走在了全国前列,实现开工建设总面积2949.5万平方米,完成计划任务的105.59%,总投资316.84亿元,有77.79万户、260万人受益,切实改善了城乡弱势群体的住房条件,使安居工程成为广大群众一致拥护的民心工程,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发干劲,进一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持续深入开展,省政府决定对在2009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授予长春市人民政府等255个单位 “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授予刘大平等552名同志 “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中再立新功。

  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心系民生的责任意识,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攻坚破难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埋头苦干、团结协作、甘于奉献的优秀品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突出重点,迎难而上,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构建和谐吉林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先进单位名单

  2.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先进单位名单
(共计255个)

  长春市:

  长春市人民政府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

  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

  九台市人民政府

  榆树市人民政府

  农安县人民政府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长春市民政局

  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

  长春市规划局

  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春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九台市发展和改革局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惠市人民政府

  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

  德惠市民政局

  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长春市慈善会

  新文化报社

  东亚经贸新闻报社

  吉林市:

  吉林市人民政府

  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吉林市国土资源局

  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蛟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吉林市拆迁办

  舒兰市人民政府

  永吉县人民政府

  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吉林市财政局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桦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舒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吉林市住房保障中心

  舒兰市煤矿棚户区管理办公室

  蛟河市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办公室

  桦甸市人民政府

  磐石市人民政府

  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

  舒兰市发展和改革局

  永吉县民政局

  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

  蛟河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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