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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搞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搞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陇政办发〔2010〕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全市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市畜牧特色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和畜产品安全,市政府决定,从3月10日至4月20日集中开展全市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我市动物疫病动态

  做好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持续增收的紧迫任务;是维护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从去年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来看,重大动物疫情在我市时有发生,给当地人民群众造成了一定损失,重大动物疫情动态呈现输入性、群发性、多点性特征,暴露出我市在动物防疫和运输检疫工作中存在漏洞,动物调运信息通报制度和隔离观察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春季是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落实防控任务的关键时期,各县(区)、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季动物防疫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疫情形势,及早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春季动物防疫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目标,集中搞好免疫工作

  各县(区)要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工作责任制,重点抓好W病、禽流感、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常规病的免疫工作。总体要求是:对国家规定的各种应免疫病要齐抓共管,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做到动物免疫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确保免疫密度,提高免疫质量,全年完成畜禽常规免疫1000万头、只,牲畜W免疫密度达到100%,禽流感免疫密度重点区域达到100%,散养户达到95%以上,猪瘟、鸡新城免疫密度达到96%和88%以上。羊痘、炭疽、狂犬病、牛出败、布病、羊梭菌性疫病等在新老疫区、重点区域开展因病设防。

  三、强化措施,办好防疫示范点

  1、强化检疫监督工作。要严格执行农业部和省政府牲畜凭免疫标识交易、屠宰和运输的规定,没有免疫标识的一律不得进入流通环节。要严把检疫关,确保畜禽及产品运输、屠宰、市场三个环节的检疫率达到100%。五个省设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和各县(区)与外省、市毗邻的重要关口,要落实人员,落实报酬,确定办公地点,配备监测设备仪器,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外堵内灭”的保障作用,对调入调出的种畜、商品畜及畜产品严格检疫,彻底消毒,把好入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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