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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区卫生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区卫生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内卫办发〔2010〕7号)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2010年是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年,卫生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非常重要。今年全区卫生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心任务,结合自治区富民强区目标的推进,不断强化对卫生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加大力度,提高质量,切实把卫生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作为推动医改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举措,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事业发展的大局服务,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现就做好2010年全区卫生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内蒙古卫生新闻及政务信息管理办法》(内卫办字〔2009〕576号)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卫生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新闻信息工作意识,完善新闻信息工作机制,创新新闻信息工作方法;建立严格的新闻信息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卫生新闻信息工作思路,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各盟市每月向卫生厅报送新闻及政务信息原则上不少于8条,每季度报送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深度分析信息原则上不少于1篇。各厅直属单位每月向卫生厅报送新闻和政务信息不少于2条。卫生厅对各地、各单位的新闻和政务信息工作实行评分制,每季度通报政务信息报送情况,年底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二、加强新闻信息报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及时、准确、简洁”的要求,加大新闻信息报送力度,拓展信息来源,提高信息质量。要建立规范的新闻信息报送制度,并加强监督考核。

  1.加强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急重大信息得到报送工作,明确报送责任,完善机制。凡发生在本地区、本单位或本系统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紧急重大事件,在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及时报送信息,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保,直至事件处理完毕。紧急重大信息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可靠。对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信息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个人、单位或部门,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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