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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连江县浦口柴油经营部等22个项目予以规划确认或注销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连江县浦口柴油经营部等22个项目予以规划确认或注销的批复
(闽经贸市场〔2009〕506号)


连江县浦口柴油经营部等22个项目单位: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你们分别申请原址改(扩)建连江县浦口柴油经营部、长泰县兴岩加油站;迁建晋江市莲星加油站有限公司(该站系陈雄雄将其拥有的永春县达埔协鑫加油站转让给张金盾,由张金盾拟设立晋江市莲星加油站有限公司并将该站由永春县大铺镇新琼村省道206线157公里300米处迁至晋江市永和镇玉溪村石东路北侧,待迁建完成后另向我委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新建宁德市蕉城区八都日新农机加油站;新设配送企业福建汇丰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奥埃尔石化有限公司、福建省昆仑石化产品有限公司、漳州市江峰贸易有限公司、永安市銮峰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漳平市新华油品配送有限公司;新建闽连渔F0492、闽连渔F9218、闽连渔F1476、闽连渔F1299、闽连渔F1893、闽连渔F1588、闽龙渔F613、闽龙渔F638、闽龙渔F188、闽龙渔F605、闽福鼎渔F988加油船,均符合规划,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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