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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建设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认真学习《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通过举办讨论会、报告会、培训班和组织干部自学等多种形式保证学习取得实效。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中心组的学习带动作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检查、带头讨论、发挥表率作用。要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必须服务全局、重在建设、务求实效,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我市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继续坚持做好六个结合,即把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把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把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与遵守“五不许”和“五个不让”结合起来,把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与推进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与查办案件、信访件结合起来。

  通过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保持奋发有为、勤奋拼搏的精神状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的排头兵,推动工作落实的排头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排头兵,为答好汪洋书记“三道题”,乘势而上,实现我市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二、严肃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政治纪律是我们党重要的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至关重要。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发展意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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