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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金昌市等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批复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金昌市等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批复


金昌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准金昌市区、永昌县城关镇、河西堡镇基准地价的请示》(金价发〔2009〕88号)收悉。经审核,现对金昌市市区、永昌县城关镇、河西堡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批复如下:
  一、土地级别界限范围(见附件1)
  二、土地基准地价(见附件2)
  三、今后如需对本次批准的基准地价进行调整,你局应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土地利用等因素及有关法规政策,对当地地价水平进行测算后提出调整意见,按规定程序报省级价格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四、经批准的基准地价是制定标定地价、出让金、出让底价、协议出让最低价的基础价格,由当地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五、原省物价局、国土资源厅《关于对金昌市城区、永昌县城关镇、河西堡镇基准地价(更新)的批复》(甘价服务〔2005〕99号)停止执行。

  附件:1、金昌市等城镇土地级别界限范围
  2、金昌市等城镇基准地价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附件1:
  金昌市市区等土地级别界线范围

城市

用途

级别

范   围

金昌市

   综合

 Ⅰ

西起金川公司四号果园后围墙,距长春路200米处向南延伸至距新华路200米折向西,距北京路100米平行北京路延伸段折向东南,平行兰州路100米处折向东,沿北京路贵阳路向东北延伸至杭州路,沿杭州路至公园路长春路交汇处折向东平行新华路距新华路100米处折向北,沿广州路距新华路170米处向东至十九区供热站向北至泰安路100米处折向西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

西起汉口路以北100米处,长春路以西200米处向南,平行泰安路延伸至北京路100米处向南平行新华西路折向东,距南京路100米折向南延伸至金川区中医院,折向西南平行南京路至距永窖路100米处折向东南,穿越公园路、金川路、兰州路、武威路,距武威路100米折向东沿北京路至金川公司科技馆与一级地形成闭合线。在杭州路与贵阳路交汇处沿贵阳路至金川公司污水处理厂北围墙,沿桂林路距泰安路180米处折向西延伸至一级地交汇处折向北至钢管总厂家属院北围墙,平行汉口路与二级地起点闭合。

  Ⅲ

长春路以北160米处向南至八四八一五部队后围墙折向西,平行汉口路穿越天津路、北京路距北京路90米处折向南,平行汉口路折向西穿越规划南京路50米处折向南至西坡村八社,沿西坡村八社至定级范围线距金川路100米平行金川路折向东至厂前路,沿厂前路至铁路专用线折向东南至北京路,沿北京路至河雅路,平行新华路至距新东华路200米折向东至福州路,沿福州路折向西,距新华东路200米折向东北至养狐厂,沿养狐厂穿越河雅路、平行泰安路距泰安路100米折向西与二级地形成闭合线。

除Ⅰ、Ⅱ、Ⅲ级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所有土地。  

   商业

   Ⅰ

西起昌荣巷延长线北京路以西50m 向南,平行北京路延伸至公园路以北50m 处向西南,平行公园路延伸至永窑路以西50m 处折向东南,穿越公园路,至公园路以南50m处平行公园路延伸至距北京路200 m处折向东南,平行北京路延伸至距兰州路250m处折向东北,穿越北京路至北京路以东100m 处折向西北,平行北京路延伸至距金川路100m 处折向东北,平行金川路延伸至建设路以东100m 处折向西北,平行建设路延伸至公园路以南100m处折向东北,平行公园路延伸至杭州路折向东,平行新华路延伸至宝运巷延长线折向北,垂直穿越新华路延伸至新华路以北250m 处折向西,平行新华路延伸至长春路以东230m处折向北,平行长春路穿越延安路沿宝星巷延伸至延安路以北550m处折向西,平行延安路穿越长春路延伸至长春路100m处折向南,平行长春路延伸至新华路以北200m处折向西,平行新华路延伸至北京路以西50m 处与起点重合。

 Ⅱ

西起规划重庆路平行长春路以北200米处折向南至汉口路100米折向西,平行北京路距北京路70米折向南,平行延安路距延安路170米处折向西,平行北京路距北京路450米处穿越延安路、新华路、南京路折向西南至定级范围线,沿定级范围线至厂前路,平行兰州路距永窑路100米处折向南,平行武威路以南100米处折向东至北京路,沿北京路至贵阳路,沿贵阳路至距新华东路200米处折向东,穿越河雅路、平行河雅路向北至万方工业园区,沿宝品里向西至桂林路,沿桂林路至尾矿坝南边界线,沿尾矿坝南边界线、西边界线折向北至规划重庆路,沿规划重庆路向西、穿越长春路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除Ⅰ、Ⅱ级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土地(不包括尾矿坝、金川公司冶炼厂)。

    住宅

   Ⅰ

西起延安路至距北京路500m 处向南,平行北京路延伸至公园路以北50m 处向西南,平行公园路延伸至永窑路以西50m 处折向东南,穿越公园路,至公园路以南50m处平行公园路延伸至距北京路200 m处折向东南,平行北京路延伸至距兰州路250m处折向东北,穿越北京路至北京路以东100m 处折向西北,平行北京路延伸至距金川路100m 处折向东北,平行金川路延伸至建设路以东100m 处折向西北,平行建设路延伸至公园路以南100m处折向东北,平行公园路延伸至杭州路折向东,平行新华路延伸至宝运巷延长线折向北,垂直穿越新华路延伸至新华路以北250m 处折向西,平行新华路延伸至长春路以东230m处折向北,平行长春路穿越延安路沿宝星巷延伸至延安路以北550m处折向西, 沿长春路延伸至泰安路折向西至天津路,沿天津路至汉口路折向西至北京路,沿北京路至延安路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

西起规划重庆路平行长春路以北200米处折向南至汉口路100米折向西,平行北京路距北京路70米折向南,平行延安路距延安路170米处折向西,平行北京路距北京路450米处穿越延安路、新华路、南京路折向西南至定级范围线,沿定级范围线至厂前路,平行兰州路距永窑路100米处折向南,平行武威路以南100米处折向东至北京路,沿北京路至贵阳路,沿贵阳路至距新华东路200米处折向东,穿越河雅路、平行河雅路向北至万方工业园区,沿宝品里向西至桂林路,沿桂林路至尾矿坝南边界线,沿尾矿坝南边界线、西边界线折向北至规划重庆路,沿规划重庆路向西、穿越长春路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除Ⅰ、Ⅱ级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土地(不包括尾矿坝、金川公司冶炼厂)。

   工业

西起延安路与桂林路交界处,沿桂林路向北至新华路折向西,沿金川路向西南北京路,沿北京路向东南至河雅路,沿河雅公路向东北至延安路折向西,沿延安路向西至延安路与桂林路交汇处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

共两块。第一块西起规划重庆路距长春路370米处向南至汉口路折向西,沿汉口路向西至北京路,沿北京路向南至泰安路,沿泰安路向东至长春路,沿长春路向南至延安路,沿延安路向东至河雅公路,沿河雅公路向南至新华东路,沿新华东路向东至福州路,沿福州路向北至泰安路,沿泰安路向西至常州路,沿常州路向北至汉口东路,沿汉口东路向西至尾矿坝东拐点,沿尾矿坝南边界线、西边界线折向北至规划重庆路,沿规划重庆路向西与起点形成闭合线。第二块西起延安路与北京路交汇处向西至规划南京路折向南,沿规划南京路向南至新华西路,沿新华西路与南京路交汇处折向西南,平行永窑路至距永窑路100米处向南至距金川公司培训中心外围墙100米处折向南,沿定线外范围线至河雅公路,沿河雅公路折向东北至河雅公路与北京路交汇处,沿北京路向东北至延安路,沿延安路向西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除Ⅰ、Ⅱ级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土地(不包括商业、住宅、文教集中区)。

永昌县

      综合

  Ⅰ

西起环城西路与环城北路交叉点,向东沿环城北路至环城西路折向南,沿环城西路至县保险公司外围墙,向东沿规划永昌大街至规划人和路,沿规划人和路至规划解放路与规划人和路交界处,向西穿越规划天时路至环城东路折向南,穿越环城南路至规划环城南路沿东大河林场外围墙至质量检测实验室外围墙,折西南至规划地利街,向西沿规划地利街至县气象站东围墙折向北至加油站,沿粮油贸易公司、医药公司仓库、县四中北围墙至环城西路,向北沿环城西路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

西起规划环城西路与规划景前路交叉点,向东沿规划景前路至距公园路240米处折向北至虹鳟鱼养殖场东围墙,沿虹鳟鱼养殖场围墙至北海子公园北围墙,沿北海子公园北围墙、东围墙至金山路与规划景前路交叉点,向东沿规划人和路至碳化砖厂折向东至交警支队东围墙,向南至规划永昌大街,沿规划永昌大街向西90米处折向南至规划解放路,向西沿规划解放路至距规划人和路60米处折向南至规划环城南路,向南沿规划环城南路至规划环城东路100米处折向南,穿越规划地利街至连霍公路,向西沿连霍公路至距规划武当路70米处折向北,沿规划武当路至规划卓越路折向西,沿规划卓越路至规划环城西路,向北沿规划环城西路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Ⅲ

东起北海子村四社向东至东大河干渠折向南,沿东大河干渠至黄家庄附近,向东穿越煤业公司、国道(212)至规划同乐街与规划成功街交界处折向南,沿规划成功街至规划环城南路,向西沿规划环城南路至连霍公路折向西,沿连霍公路至距规划府前路130米处折向南至定级范围,沿定级范围至二级地界线以外的土地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除Ⅰ、Ⅱ、Ⅲ级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所有土地。

   商 业

   Ⅰ

南起永昌一中与乡企局交界处,向南延伸至县离合器厂北围墙折向东,沿离合器厂北围墙向东延伸140米处折向北,向北延伸至农机公司与农机监理站交界处折向东,延伸至县公路段家属院西北角折向北,延伸至东市场南侧折向东,穿越相府路,沿木器厂,二轻总公司,与第二粮管所的交界线,延伸至兴泰物资公司大院折向北,穿越东大街,延伸至县种子公司南墙折向西,延伸至水利局大院折向北,穿越云川路,至距离云川路20米处折向西,延伸至距北大街80米处折向北,平行于北大街向北,延伸至县党校南围墙折向西,穿越公园路,延伸至距公园路40米处折向南,平行于北大街,向南延伸至距离云川路20米处折向西,穿越文昌路,延伸至距离文昌路20米处的向南,延伸至距西大街40米处折向西,延伸至汽车站东围墙折向南,穿越西大街,延伸至距西大街40米处向折东,向东延伸至距文昌路20米处折向南,延伸至解放路折向东,延伸至永昌一中与县乡企局交界处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

东起城关镇电管所东围墙,向北沿东郊苗圃东围墙延伸至北围墙折向西,向西延伸240米折向北,向北延伸80米折向西,向西延伸180米处折向南,向南延伸40米折向西,向西沿德赛羊业,职中北围墙延伸至职中操场东围墙折向北,向北延伸至职中操场北围墙折向西,穿越公园路、环城西路延长线,距环城西路延长线240米处折向南,穿越西岚路、西关路、环城南路至距离环城南路200米处折向东,沿四中南围墙、县医药公司仓库南墙,县气象站南墙,穿越东大街林场路,至屈家庄附近折向北,穿越环城南路,东关路至城关镇电管所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除Ⅰ、Ⅱ级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所有土地。

  住 宅

西起环城西路与环城北路交叉点,向东沿环城北路至环城东路折向南沿环城东路折向西沿环城南路至距文昌路250米处,折向北至金昌路与文昌路交叉点,沿金昌路至环城西路折向北与起点形成闭合点。

南起连公路与规划府前路延伸段交叉点,向北沿规划府前路至规划环城南路折向东,沿规划环城南路至东大河干渠,向北沿东大河干渠至定级范围、沿定级范围至虹鳟鱼养殖场附近,向南至规划景前路沿规划景前路至定级范围,向南沿定级范围至连霍公路折向东,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除Ⅰ、Ⅱ级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所有土地。

   工业

 Ⅰ

西起文昌路与环城北路交叉点,向东沿环城北路至环城东路,向南沿环城东路至环城南路,向西沿环城南路至文昌路与环城南路交叉点,向北沿文昌路至金昌路,向西沿金昌路至环城西路,向北沿环城西路至云川路折向东,沿云川路至文昌路折向北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

西起规划环城西路与规划景前路交叉点,向东沿规划景前路至规划人和路,沿城郊供电所北围墙至东水泉三社折向南至黄家社,向东沿规划同乐街至国道(212线),向北沿国道(212线)200米处折向东至规划新利路,向南沿规划新利路至规划同乐街折向东至规划立业路,向南至国道(312线),向西100米处至规划环城南路,沿规划环城南路至规划朝阳路折向北,沿规划朝阳路至规划金昌路,向西沿规划金昌路至规划天时路折向南至规划地利街,向西沿规划地利街至规划武当路折向北至规划卓越路,沿规划卓越路至规划环城西路折向北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除Ⅰ、Ⅱ级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所有土地。

  河西堡镇

    综合

 Ⅰ

北起食品厂综合楼,向东沿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金化集团外围墙至河西堡村四社附近折向西,穿越金昌市第一粮库至河西堡交警大队,沿河西堡交警大队围墙折向西,穿越河西市场、镇屠宰场折向北,穿越金丰农资公司,向东穿越八一供销公司至河西堡村一社,沿河西堡村一社至金化变电所,沿金化变电所至电焊条厂家属院围墙,沿电焊条厂家属院围墙至河雅路折向南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

共两块。第一块西起河西堡公路管理段西南围墙,向东北至供电局家属院,沿供电局家属院、甘肃省建筑网架工程公司、河西堡镇政府围墙,穿越金河路至建行河雅路分理处,沿建行河雅路分理围墙至河西堡供电所,向东北沿河西堡供电所,穿越河雅路至距河雅路100米处平行河雅路折向西南至金昌供电局,沿金昌供电局至输配电工程公司折向西南至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围墙与一级地闭合形成闭合线。 第二块东起金化集团建安公司东围墙,向东南穿越铁路至距铁路300米处折向西南延伸至河西堡村六社,向西北穿越河西堡村六社至河西堡村九社,沿河西堡村九社便道至铁路折向北,沿铁路至铁路家属院附近,沿铁路家属院北围墙、东围墙延伸至金昌铁路子第中学,穿越金昌路至金河饭店与一级地闭合形成闭合线。

 Ⅲ

西起金昌车务段,向西至定级范围线,沿定级范围线至沙窝村二社,沿沙窝村二社向东南至沙窝村十一社,距金昌路150米处,折向东北平行金昌路至金泥路,向东沿金泥路至鸳鸯池三社,折向西南至河西堡农垦公司东围墙,沿河西堡农垦公司东围墙至金泥集团二厂折向西南至永昌电厂,向东穿越铁路、鸳鸯池村三社至距铁路600米处折向西南,平行铁路穿越金河路至距金化集团污水处理池300米处折向东南,沿污水处理池、新工业区与一、二级地闭合形成闭合线。

除Ⅰ、Ⅱ、Ⅲ级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所有土地。

      商业

  Ⅰ

西起河西堡村三社向东北穿越金河路至金化变电所,沿金化变电所东围墙、第九建筑公司第一分公司北围墙,穿越银河路、沙窝村十三社至供电局家属院,沿供电局家属院至河雅路,向西南沿河雅路至河西堡公路管理段折向东南,沿电焊条厂、农垦中学、翁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至距金化集团铁路专用线60米处折向西南,平行金化集团铁路专用线延伸至金昌市第一粮库,向西穿越永昌县河西堡机悈厂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

西起供电局家属院南围墙,向北穿越振河路、金河路,沿建行河雅路分理处围墙,穿越鸳鸯路至河西堡供电所,向北穿越沙窝村十五社折向东至河雅路,向东北沿河雅路至回收大修厂附近,向东南沿永昌发电厂东围墙至铁路折向西南,沿铁路至劳改所折向东南,穿越鸳鸯池村一社至距铁路300米处,向西南平行铁路至河西堡村四社附近,向西北穿越河西堡村四社至铁路,沿铁路至铁路家属院附近,沿铁路家属院北围墙、东围墙至金昌幼儿院,沿金昌幼儿院南围墙、金昌铁路俱乐部东围墙至距金昌路90米处折向东北,平行金昌路延伸至沙窝村十一社附近,向东南穿越金昌路、新河路与一级地闭合形成闭合线。

  Ⅲ

西起铁路家属院东围墙至距金昌路450米,平行金昌路至消防中队附近折向东南,穿越金昌路距金昌路200米处折向东北,穿越鸳鸯路至金昌市耐火材料厂,向东穿越新河路至回收大修厂,沿回收大修厂北围墙、金昌公路总段机造材料处至金泥路,沿金泥路至河雅路,沿河雅路至定级范围线,沿定级范围线至鸳鸯池三社,穿越鸳鸯池三社至金昌农垦公司,沿金昌农垦公司、金泥集团二厂围墙至铁路折向西南,沿铁路至距永昌电厂60米处折向东南,至距铁路570米处,向西南平行铁路,穿越金河路延伸至距金河路500米处,沿新工业区,穿越河西堡村六社与二级地闭合形成闭合线。

除Ⅰ、Ⅱ、Ⅲ级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所有土地。

  住宅

南起玉河路与河雅路交叉点,向北沿河雅路至振河路与河雅路交叉点折向西,沿振河路至新河路折向南,沿新河路至银河路折向西至金昌路,向南沿金昌路至金昌火车站,绕金昌火车站广场至车站路,沿车站路至玉河路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北起鸳鸯路与新河路交叉点向南至金河路,向西沿金河路至金昌路折向南至振河路,向西沿振河路延伸至沙窝村九社附近折向南至铁路,沿铁路至金昌货场,穿越金昌委外装卸队、永昌县裕丰农副公司、金昌盐业公司家属院至距铁路80米处折向北,穿越河西堡村四社、兽医站,沿铁路至永昌电厂,向西沿鸳鸯路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除Ⅰ、Ⅱ级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所有土地。

   工业

 Ⅰ

东起永昌电厂外围墙至河雅路折向南,至鸳鸯路与河雅路交界处,向西沿鸳鸯路至新河路折向南,沿新河路至玉河路折向东,沿河雅路折向南至加油站,向东沿金昌运输公司家属院围墙至铁路,向北沿铁路穿越金河路至河西堡电厂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

共两块。第一块北起鸳鸯池村三社,穿越鸳鸯池村四社,沿金泥集团水泥厂、金昌农垦公司围墙至河雅路,向北沿河雅路至定级范围,沿定级范围至金昌红泉膨润土厂附近,向南穿越河西堡建安预制厂、河西堡暖气片厂、永昌县丰田农资公司、河西金武奶牛场、甘肃电力工业局、沙窝村十二社、沙窝村十一社至金昌铁路俱乐部附近,向西穿越铁路水暖工区锅炉房、沙窝村一社至定级范围,沿定级范围至河西堡铁厂,向北穿越河西堡九社沿一级地边界至永昌电厂与起点形成闭合线。第二块东起金河路与铁路交叉点,向东沿金河路,穿越省道(212)至定级范围,沿定级范围折向北,穿越永清路、金化集团污水处理池至距金化集团污水处理池250米处折向西至铁路,向北沿一级地边界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除Ⅰ、Ⅱ级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所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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