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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核定2010年吉林省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费率的通知


  请各市州建委(建设局)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费率核定工作并及时上报,逾期未报的企业不予补办。

  附件:2010年吉林省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费率核定表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0年吉林省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费率核定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章)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资质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单位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上年度

基本

情况

施工产值

(万元)

工资总额

(万元)

职工总数

(人)

是否设有预结算部门

造价师人数

造价员人数

 

 

 

 

 

 

上年度规费缴纳情况

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市(州)建设行政

 

 

   

                       (公   章)

 

                          二Ο一Ο年   月   日

省造价管理部门核定意见

 

施工企业养老保险费费率为    %、失业保险费费率为    %、医疗保险费费率为    %、住房公积金费率为    %,以上费用的计取基数为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

                       (公   章)

                      

                         二Ο一Ο年   月   日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二Ο一Ο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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