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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9]1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定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
(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 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文件精神,大力支持全民创业,加快推进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促进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小额担保贷款是党和国家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一项重要就业再就业政策,是创业带动就业的“助推器”。通过小额担保贷款,及时帮助解决创业者的融资困难,可以为劳动者成功创业提供基础条件,有利于激活劳动者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岗位缺口较大,结构性矛盾突出,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进行创业,激发民众创业热情,既是社会趋势,也是新时期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任务。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充分利用好这一政策,发挥其对全民创业的助推作用,鼓励和扶持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经办银行要切实加大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在各网点设立小额贷款专柜,明确专人负责,简化贷款程序,加快小额贷款发放速度,对经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小额贷款项目不再重复审查,直接发放贷款;金融管理部门对经办银行办理的小额担保贷款单独考核考评,不再纳入银行整体风险考核管理范围。

  人民银行、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和担保公司以及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贷款对象的跟踪服务,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的统计、调查和总结工作,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各金融机构统计部门要加强小额担保贷款统计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相关指标,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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