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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09〕1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平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落实,并依据此方案,尽快制定本县(区)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加固改造方案。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平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保证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从2001年以来,我市先后实施一系列教育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4.2亿元,新建、改建校舍183.6万平方米,极大的改善了办学条件。但是,由于我市自然灾害多,又处于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和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多数校舍达不到抗震设防和其他防灾要求,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问题尤为突出,许多校舍达不到新的中小学校舍建设规范标准,仍有危房校舍24.1万平方米,占校舍建筑总面积的11%,砖木和土木结构的校舍比例达到32.1%。因此,在全市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在这一现实背景下,我市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实施科教兴市与教育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必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总目标: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年度目标:2009年9月30日前完成排查、鉴定和2009年度的校舍加固设计。2009年底前完成实施工作总量的30%,2010年完成实施工作总量的60%,2011年完成实施工作总量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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