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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鉴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鉴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10〕1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鉴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水利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五日

广东省鉴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

  鉴江是粤西沿海地区最大的河流,全流域多年平均年径流量89.4亿立方米(其中广东境内84.77亿立方米),是茂名、湛江市的主要供水水源。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茂名、湛江市用水需求迅速增大,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局部河段污染严重,河流生态环境受到潜在威胁,危及供水安全。为加强鉴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配和管理,规范用水秩序,确保供水安全,促进粤西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范围和总体要求

  (一)分配原则。鉴江流域水资源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兼顾现状与发展、可持续利用和节约保护、优先保证生活和生态基本用水、水量水质双控制等原则。

  (二)分配范围。鉴江流域水资源分配范围为我省鉴江流域供水所涉及的行政区域,包括茂名市和湛江市。其中,茂名市包括鉴江流域内茂南区、茂港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电白县和流域外博贺新港区;湛江市包括鉴江流域内吴川市和流域外东海岛。

  (三)分配总体要求。在确保河道内生态基本需水、全面节水和充分利用非常规水源的前提下,以广东省境内鉴江流域水资源可分配量为对象,按照防洪、供水、发电的顺序优化水库、梯级群调度,确定正常来水年(来水保证率90%以下)和特枯来水年(来水保证率在90%-95%之间,不含90%)情况下茂名和湛江两市取水量分配指标;以落实水资源分配方案、协调河道内外用水、保障供水安全为目标,确定重要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指标;以水功能区水质达标为目的,确定各控制断面水质管理控制指标。

  二、具体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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