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急体系规范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45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应急体系规范化建设,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我市创建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市政府决定,2010年在全市开展“应急体系规范建设年”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应急体系规范建设年”活动方案
《
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两年以来,我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在突发事件应对的具体实践中,一些单位和地区应急体系规范化建设还显不足,应急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我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市政府决定,2010年在全市开展“应急体系规范建设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活动以建立健全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有效运行机制、体制为目标,贯彻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大力推进我市应急体系规范建设取得全面进步。通过本活动进一步强化各级各类人员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理顺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促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
二、活动内容和主要目标
各市(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以下内容和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
(一)进一步推动我市应急管理机构和各类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建设。包括落实应急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指挥场所,强化落实责任制和工作分工。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办公室100%成立,各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100%成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专业处置队伍100%建立,各类应急咨询专家库100%建立。各基层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和处置队伍要达到相应要求,并保持机构、人员、队伍的数量和质量。
(二)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值守工作。包括落实应急值班人员、地点、设备,建立健全值守应急规章制度、信息记录、值班台账、岗位要求等,确保应急值守工作规范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