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青龙寺遗址保管所樱花观赏节期间临时门票价格的函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青龙寺遗址保管所樱花观赏节期间临时门票价格的函


西安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青龙寺遗址保管所申请樱花观赏节期间调整门票价格的函》(市文物函〔2009〕144号)收悉。根据《陕西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并结合往年的情况,确定2010年青龙寺遗址保管所樱花观赏节期间(3月12日至4月20日)临时门票价格全票16元、半票8元,其他优惠政策不变,观赏节结束即恢复原门票价格。

  观赏节期间,你局要督促该保管所做好临时门票价格公示,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观赏节期间的良好秩序和安全。观赏节结束后,要将门票价格的执行情况、门票收入报市物价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